- new大美新疆之行,体验奇台魅...
- new谋赛云媒体信息中心2024年...
- new与众不同的火锅料理,来自...
- new乘风筑梦,赢在龙年--皓元...
- new科研创新、食安共享|俊伦...
- new扮靓金色田园,渝北隆仁村...
- new巴味轩打造龙兴和合家园品...
- new远光师门管理人陈远光:匠...
- new中国食文化研究会第六届全...
- new薪火传承,桃李天下——20...
- new老四川:那汤那肉背后的故...
- new渝北·烟台·威海结缘 考...
我市禁渔期将有重大调整
作者:记者 汤艳娟 来源:重庆日报 时间:2019-03-03
原标题:我市禁渔期将有重大调整
■今年底起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 ■明年底起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等实行10年内禁捕
我市禁渔期将有重大调整!3月1日,重庆日报记者从2019年重庆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上获悉,今年底,我市长江流域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全面禁捕。明年底,我市长江干流和嘉陵江、乌江等重要支流暂定实行10年内常年禁捕。这些更加严格的禁渔制度,对于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,具有重要意义。
我市地处长江上游,境内江河纵横,水系发达,渔业资源丰富。每年3至6月,是长江鱼类繁殖的主要季节。从2017年起,我市将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划为禁渔期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违反禁渔规定情节严重者,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但是,由于暴利驱使导致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,再加上水域污染、非法挖砂采石等诸多因素影响,我市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形势。
为促进渔业资源有效恢复,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,维护生态平衡,去年9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提出,到2020年,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。今年1月,相关部委又联合发文要求:2019年底以前,要完成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,率先实行全面禁捕;2020年底以前,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渔民退捕,暂定实行10年禁捕。
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及捕捞渔民退捕转产,是中央的决策部署,我市相关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推进。”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,按照上级要求,2019年底,我市需完成长江流域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捕捞渔民退捕上岸工作,相关水域实行全面禁捕。
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分别是: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、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、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、乌江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、酉阳县三黛沟大鲵县级自然保护区、奉节县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。这些保护区域共涉及江津、九龙坡、奉节等14个区县,共有捕捞渔船1681艘、渔民3308人。
2020年底,我市长江干流和嘉陵江、乌江等重要支流的捕捞渔民也将全部退捕上岸,相关水域将暂定实行10年的常年禁捕期,涉及捕捞渔船2684艘,渔民5627人。
下一步,我市将积极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,有效保障就业困难渔民基本生计,确保渔民退得出、稳得住、能小康。与此同时,我市渔政、公安等相关部门将协同发力、相互配合,持续以更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,确保禁捕水域禁得住、管得好、不反弹。
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负责人特别提醒,在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常规禁渔期内,全市长江、嘉陵江、乌江干流等117条河流的天然水域仍然禁渔,同时禁止所有捕捞作业,禁止扎巢采卵、挖沙采石,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。(来源:重庆日报 记者 汤艳娟)